劳动关系存续期的认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 从劳动者开始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开始用工起,劳动关系即建立,存续期随之开始。比如劳动者入职用人单位第一天起,劳动关系存续期就开启。2.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的起始日期即为劳动关系存续期的起始点,终止日期则为约定的结束时间。3. 对于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实际为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关系存续期从实际用工之日起算。4. 当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存续期继续延续。5.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续订劳动合同的,续订后的劳动合同期限即为劳动关系存续期的一部分。6. 劳动关系因用人单位破产、解散等原因终止时,存续期截止到终止之时。7. 劳动者退休、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法定情形出现时,劳动关系存续期结束。总之,劳动关系存续期依据用工事实、合同约定以及法定情形等来综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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