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这意味着离职时就应当结清工资,而不是离职后的某一个期限。例如员工离职当天,用人单位就需要将其工资结算清楚。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结清工资,劳动者有多种途径维护权益。协商是较为便捷的方式,劳动者可与单位友好沟通,要求尽快结清工资。调解也是不错的选择,可找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介入。若协商、调解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仲裁裁决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及可能产生的赔偿金等。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从风险角度看,用人单位不及时结清工资可能面临劳动监察处罚等风险。劳动者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相对耗时短、成本低,但可能无法完全满足诉求;仲裁和诉讼程序相对复杂、耗时较长,但能更有力地保障权益。劳动者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途径,维护自身合法的工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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