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静律师拥有11年的执业经验,本科毕业于法学专业,在成为律师之前,还有多年保险公司诉讼法务工作经验。她是江苏辰海律师事务所保险金融团队负责人、苏州市虎丘区新职业人员法律援助成员。多年来,她处理过上千件各类交通事故诉讼案件、几百件保险合同及上百件工伤赔偿诉讼案件,是多家上市保险公司的长期合作律师。接下来,让我们通过几个具体案例来看看况静律师的厉害之处。伤者旧疾不影响全额赔偿,专业律师助力维权曾经有这样一个案例,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认定机动车一方全责。非机动车方的高龄伤者因事故造成颈部脊髓损伤,治疗后经鉴定构成五级伤残。然而,鉴定意见显示伤者自身存在严重颈椎旧疾,是伤残的主要成因,本次交通事故在伤残后果中的损伤参与度仅为30%。伤者要求责任方及保险公司赔付各项损失共计42万余元,但保险公司抗辩认为应按照30%的损伤参与度比例计算伤残赔偿金额,仅同意承担约13万元伤残相关赔偿。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通俗来讲,就好比两个人一起做一件事,其中一个人因为自己的疏忽导致事情出现了不好的结果,那么另一个人承担的责任就可以相应减轻。在这个案例中,保险公司认为伤者自身旧疾是导致伤残的主要原因,所以想减轻自己的赔偿责任。但况静律师通过针对性调取伤者事发前的就诊记录、体检报告、出游活动照片等材料,证明事故发生前伤者行动自由,颈椎退行性病变未对正常生活造成影响,自身旧疾不能作为减责理由。该规则在案例中,况静律师通过对法律的准确理解和运用,证明伤者自身旧疾不属于法定过错,从而推翻了保险公司按损伤参与度比例赔付的主张,支撑了伤者要求全额赔偿的诉求。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况静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保险公司全额赔偿伤者各项损失共计424891.91元,同时判令保险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责任不明案件,律师精准论证获全额赔偿还有一起交通事故责任无法查明的案件。2024年4月,机动车与两轮电动车在交叉路口发生碰撞事故,电动车驾驶员跌地受伤后经抢救无效当日死亡。因事故现场无完整监控还原电动车方通过路口时的信号灯状态,交警部门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未对事故责任作出划分。死者家属主张各项损失合计近150万元,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300万商业三者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一方面以零散行车记录仪片段推测电动车方存在闯红灯过错,主张仅承担同等及以下责任;另一方面要求法院认定案涉电动车为超标机动车,进一步降低机动车方的赔偿比例。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况静律师的主张,判决机动车方承担100%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赔付家属各项损失共计1445226.08元。保险拒赔不用怕,律师抗辩获全额理赔被保险人因交通事故意外受伤,支出医疗费16万余元。家属此前为其投保了长期医疗保险,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以“意外造成的医疗费应当由侵权人承担”为由直接拒赔全部医疗费用。被保险人提起诉讼,一审胜诉后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保险公司提出多重拒赔抗辩,如主张涉案医疗费应由侵权人承担、案涉治疗属于免责范围、要求扣除医保及第三方已经赔付的费用等。最终,两审法院均完全采纳了况静律师的主张,判决保险公司赔付被保险人医疗保险金135443.71元,一、二审诉讼费用均由保险公司承担。况静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各类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利益。如果你在保险理赔、交通事故赔偿等方面遇到问题,不妨寻求像况静律师这样专业律师的帮助,她的执业证号13205201511715903,会是你维权路上的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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