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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辰海律所:专业团队破解保险金融与交通事故纠纷难题

2026.06.18交通事故6人浏览

况静律师作为江苏辰海律师事务所保险金融团队的负责人,拥有令人瞩目的履历。她本科毕业于法学专业,有着11年的律师执业经验,在成为律师之前,还积累了多年保险公司诉讼法务工作经验。这种独特的经历,让她对保险金融领域的法律问题有着深入的理解和敏锐的洞察力。
况静律师尤其擅长各类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和保险合同纠纷的案件处理。在她的执业生涯中,已经处理过上千件各类交通事故诉讼案件、几百件保险合同及上百件工伤赔偿诉讼案件,是多家上市保险公司的长期合作律师。她凭借专业的能力和负责的态度,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赞誉。
案例一:伤者旧疾与事故赔偿之争
在一个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案件中,高龄伤者因事故造成颈部脊髓损伤,经鉴定构成五级伤残。但鉴定意见表明,伤者自身严重颈椎旧疾是伤残的主要成因,本次交通事故损伤参与度仅为30%。保险公司以此为由,只同意承担约13万元的伤残相关赔偿。
况静律师接手此案后,展开了一系列专业的工作。她针对性地调取伤者事发前的就诊记录、体检报告、出游活动照片等材料,证明事故发生前伤者行动自由,颈椎退行性病变未对正常生活造成影响。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通俗来讲,就好比两个人一起做一件事,因为其中一个人的错误导致事情出现问题,那犯错的这个人就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另一个人的责任就可以相应减轻。在这个案例中,伤者自身的旧疾并不属于法定过错,案涉交通事故是导致颈髓损伤、伤残后果发生的直接、唯一诱因,所以自身旧疾不能作为减责理由。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当事人要求全额赔偿的主张,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代理方意见,判决保险公司全额赔偿伤者各项损失共计424891.91元。
案例二:交通事故责任不明案件
2024年4月,一起机动车与两轮电动车的碰撞事故中,因现场无完整监控,交警未对事故责任作出划分。死者家属主张近150万元的赔偿,而保险公司以零散行车记录仪片段推测电动车方存在闯红灯过错,主张仅承担同等及以下责任,预计赔付金额仅70余万元。
况静律师通过向法院提交调查取证申请,调取交警队卷宗中的原始材料,明确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受害人存在闯红灯或其他与事故有因果关系的过错。最终,法院判决机动车方承担100%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赔付家属各项损失共计1445226.08元。
案例三:保险拒赔纠纷
被保险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以“意外造成的医疗费应当由侵权人承担”“案涉治疗属于免责范围”等理由拒赔。况静律师抓住保险公司未能提供投保人手写签名的投保声明、无法证明已就“康复治疗”免责条款尽到明确说明义务的核心漏洞,主张相关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最终,两审法院均驳回保险公司所有上诉及抗辩请求,判决保险公司赔付被保险人医疗保险金135443.71元。
江苏辰海律师事务所凭借况静律师这样专业、负责的律师团队,在保险金融纠纷、交通事故赔偿等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无论是复杂的法律问题,还是艰难的案件挑战,他们都能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知识,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如果你在保险金融、交通事故等方面遇到法律难题,不妨选择江苏辰海律师事务所,让专业的律师为你保驾护航,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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