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符合逮捕条件,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核心分析:适用监视居住需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体状况、案件情况等。关键在于符合逮捕条件,且存在法定的特殊情形。对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来说,有权力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适用监视居住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此期间需遵守相应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等。实务建议:首先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根据案件证据等判断是否符合逮捕条件及监视居住情形。决定适用后,制作监视居住决定书,明确执行场所等。执行机关要对被监视居住人进行监管,被监视居住人应遵守规定。被监视居住人若认为自身不符合条件,可通过律师等向决定机关提出异议,要求重新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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