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1年踏入法律学习的大门,他就开启了不断深耕的法律之旅。从
吉林省司法学校打下坚实基础,到吉林大学深造提升理论与思辨能力,他一步一个脚印,积累了深厚的
法律知识。
在
通化市人民检察院担任
公诉人的八年里,他严谨审查每一个案件,全程参与侦查监督、审查起诉、法庭公诉等关键环节。这不仅让他熟悉了刑事案件的全流程,更培养了他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和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之后在通化市自然资源局的二十多年,他全面负责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的法治建设与执法监察,处理土地、矿产监管、权属调处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务,积累了大量行政法与自然资源法治方面的经验。这种跨领域的丰富经历,使他成为了法律界的多面手,能为不同需求的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如今,张新强律师凭借三十余年的实务积淀,担任多个市、县、区行政机关及多家国有企业、大型
公司、规上企业的法律顾问。对于行政机关,他能为其依法履职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规范执法流程,妥善化解纠纷与行政争议,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在企业服务方面,他参与企业合规审查,为企业上市、退市等重大项目提供法律保障,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实现合规经营和高质量发展。
与其他律师相比,张新强律师的独特之处在于他既有丰富的刑事公诉经验,又在自然资源法治和行政法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和实践。这种多元化的背景使他在处理复杂法律事务时,能够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和解决问题,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案例一:在徐某诉某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某房地产公司行政协议纠纷案(二审)中,张新强律师作为被告方的诉讼代理人,全面梳理行政协议内容、
征收补偿方案、行业规范与全案证据,针对上诉人上诉理由提出系统代理意见。从协议效力、面积认定、超面积价款、补偿费用、程序与主体等多个方面进行精准分析,最终二审
法院完全采纳其全部代理意见,驳回上诉人各项上诉理由,维持原判。
案例二:某甲与某控股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一审),张新强律师作为被告方代理人,精准提出核心抗辩意见。从诉讼时效、事实证据、优先受偿权等方面进行有力辩护,法院完全采纳其诉讼时效抗辩及事实证据质证意见,认定原告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案例三:某甲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一审),张新强律师作为辩护律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提出多项关键辩护意见。包括
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补救、悔罪表现、身体状况等从宽情节,形成完整辩护逻辑。有效促成量刑建议调整,成功说服法院适用
缓刑,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十余载的法律生涯,张新强律师始终坚守法律初心,恪守职业操守。他以专业严谨的态度,履行法律顾问职责,为客户解决了一个又一个法律难题。未来,他将继续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法治建设贡献力量,为有法律需求的客户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法律服务。
张新强律师,吉林吉天行(通化)
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证号12205201910153101,服务地区为吉林省通化市,联系地址为通化市
东昌区大禹城邦吉天行律师事务所。擅长土地纠纷、
不动产登记纠纷、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民商事纠纷等领域。如果您有相关法律需求,不妨与张新强律师联系,他将用专业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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