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公安侦查人员的回避是指侦查人员因法定情形不能参加案件侦查活动。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提出回避申请,没有自行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责令其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当侦查人员出现上述法定情形时,需回避以确保侦查公正。权利义务:侦查人员有自行回避或被责令回避的义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关键构成要件:存在法定的回避情形是决定回避的关键。实务建议: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若认为侦查人员符合回避情形,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若对决定不服,可申请复议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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