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靖钧律师有五年专职经验,专注行政、民商事案件。在一
买卖合同纠纷二审中,她临危受命,抽丝剥茧梳理证据,精准适用法律,积极与司法机关沟通,最终
法院改判,为上诉人减免近20万逾期付款利息,维护了当事人权益。
在众多法律案件的纷繁复杂中,有这样一位女律师,以其专业素养和对法律底线的坚守,为当事人筑牢公平正义的坚实壁垒。她就是周靖钧律师,拥有五年专职律师工作经验,专注于行政诉讼、复议及民商事类案件,每年办理此类案件近百起,还服务于多家企事业单位,在司法实践和风险把控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二审临危受命,挑战一审定局
商业活动里,买卖合同纠纷并不少见。2021年,被上诉人凤某
公司与上诉人签订了买卖合同,之后双方就2021年5月及6月的货款付款问题产生了争议。凤某公司起诉上诉人催讨货款,一审法院判决上诉人支付货款及相关延迟支付利息共计120余万元。就在这时,周靖钧律师临危受命,在二审中担任上诉人的代理人。
接手案件后,周靖钧律师面临着重重挑战。一审已有大量证据证明上诉人拖欠货款的事实,且延迟支付利息的计算也准确无误。二审案件代理时间紧迫,改判的难度极大。但周靖钧律师没有丝毫退缩,她深知每个案件都关系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必须全力以赴。
抽丝剥茧,梳理证据链
周靖钧律师首先对一审案件材料进行了全面且细致的查阅。她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试图从看似确凿的证据中找到突破点。经过深入研究,她发现了两个关键问题。
对于2021年5月的货款,上诉人未支付是因为被上诉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其所供水果的进口证明材料,存在以次充好、以国产冒充进口的违约行为。而且,直至原审法院
开庭审理时,双方一直在就被上诉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进行协商。这说明上诉人并非故意拖欠货款,而是在合理维护自身权益。
对于2021年6月的货款,周靖钧律师仔细研究了双方签订的《商品
购销合同》。合同第五条第2款明确约定“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付款”。在双方已经达成合意约定的前提下,被上诉人先行开具发票是货款支付的条件,而非合同的附随义务。这意味着被上诉人主张的2021年6月货款的支付条件一直未成就,上诉人不存在迟延付款的情形,相应地也就不存在6月货款的迟延付款利息。
精准研判,适用法律条文
梳理清楚证据链后,周靖钧律师开始精准研判法律适用。她依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对案件进行了深入分析。对于被上诉人的违约行为,她找到了对应的法律条款,明确了上诉人在这种情况下的合法权益。对于货款支付条件的问题,她准确引用了合同中的约定,强调了被上诉人未履行开具发票义务对货款支付的影响。
周靖钧律师深知法律的严谨性,每一个观点都需要有坚实的法律依据。她查阅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确保自己的主张在法律上站得住脚。在这个过程中,她不断思考和论证,力求为当事人提供最有力的辩护。
积极沟通,争取司法支持
除了梳理证据链和研判法律适用,周靖钧律师还积极与司法机关进行沟通。她向法官详细阐述了案件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强调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在沟通中,她始终保持专业和尊重,以理性的态度表达自己的观点。
周靖钧律师明白,与司法机关的沟通是案件成功的关键之一。她不仅要让法官了解案件的全貌,还要让法官认同自己的观点。因此,她在沟通中注重逻辑和条理,用清晰的语言和充分的证据说服法官。
二审改判,维护当事人权益
经过周靖钧律师的不懈努力,法院最终采纳了二审上诉意见。法院认定一审案件的判决中对逾期付款利息部分认定不妥,根据上诉意见对一审判决予以改判。支持了上诉人主张的因付款条件未成就而不应支付2021年6月逾期付款利息以及对2021年5月逾期付款时间的调整。相比一审判决,为上诉人争取到近20万元的逾期付款利息的减免,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周靖钧律师毕业于英国拉夫堡大学,拥有
黑龙江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士学位和英国拉夫堡大学硕士学位。她曾供职于多家世界500强企业从事管理工作,这些经历为她的律师生涯增添了丰富的经验。她现执业于泰和泰(
北京)
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1101202310650136,服务地区为北京及京津冀地区,联系地址为北京市
朝阳区东四环中路56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206、1207。
在执业过程中,周靖钧律师始终尊重法律,坚守法律底线,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己任。她用专业的知识和严谨的态度,为每一个案件全力以赴,在法律的道路上不断前行,为当事人带来公平和正义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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