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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韦端宁律师:重复计算不得作为量刑依据,法院采纳

2026.06.02刑事辩护8人浏览

在法律的严谨领域,每一个案件都关乎着当事人的命运。南宁韦端宁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素养与丰富经验,为众多案件带来公正转机。
韦端宁律师执业于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拥有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历,执业年限达16年,执业证号为14501201010267878。他擅长刑事辩护经济犯罪、金融犯罪、公司犯罪以及海关商检等领域。
刑事二审辩护实例:让重复计算无所遁形
在一起刑事二审辩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中,被告B系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助理。一审时,B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一审认定B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提供公民健康生理信息给某产后恢复中心负责人A,共计2988条,并从中获利。
然而,B不服一审判决,委托韦端宁律师作为其二审辩护人。韦端宁律师接受委托后,仔细查阅案卷材料,会见B,深入剖析案件证据。他敏锐地发现,一审判决在认定B提供的公民个人信息数量上存在重复计算问题,且部分信息不应被认定为健康生理信息。同时,B在案件中的主观恶性较小,且获利金额与一审认定不符。
二审过程中,韦端宁律师提出详细辩护意见。指出B提供的公民个人信息实际数量为1304条,且部分信息属于普通信息,不应按健康生理信息定罪处罚。同时,B主观恶性小且已积极退赃,请求二审法院从轻处罚。
最终,二审法院审理后采纳了韦端宁律师部分辩护意见,认定B提供的公民个人信息数量存在重复计算问题,部分信息不应认定为健康生理信息。二审法院重新认定B的犯罪情节,将原判有期徒刑三年改判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韦端宁律师总结此案时表示,成功辩护关键在于对案件证据细致分析和对法律条文准确理解。深入挖掘案件细节,发现一审判决偏差,为被告人争取到更公正合理判决。此案提醒我们,处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类案件,要严格把握信息性质认定和数量计算,确保定罪量刑准确公正,同时充分考虑被告人主观恶性和退赃情况等量刑情节。韦端宁律师以专业与负责,为法律公正添砖加瓦,在每一个案件中践行着对法律的敬畏与对当事人权益的守护。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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