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梁律师拥有法学学士学位,是
四川明炬(
遂宁)
律师事务所的注册合伙人,至今已执业11年。他身兼数职,不仅是遂宁市律师协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委员、遂宁市总工会维权律师团成员,还是四川师范大学遂宁校区法治辅导员。多年来,他荣获了“优秀律师”“优秀共产党员”“优秀青年律师”等众多荣誉。
常梁律师深耕法律实务一线,办理民商事诉讼及
刑事辩护案件逾千件,实战经验极为丰富。他的业务专长聚焦于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与债权债务三大领域,在每一个案件中,他都以当事人利益为核心,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良好的表达能力和深厚的文字功底,为客户提供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
精准辨析,化解
借贷纠纷在一个合伙生意引发的纠纷中,常梁律师展现出了他对法律关系的精准辨析能力。原告郑某称,2019年刘某转让某厂股份给第三人徐某后,委托徐某将200万元
股权转让款出借给被告黄某,约定在刘某与黄某合伙的其他项目中品迭股份,但未实现。刘某临终前将
债权转让给郑某,郑某遂起诉要求黄某偿还借款200万元及利息。黄某则辩称双方无
借贷合意,转账款项属合伙往来,与刘某不存在借贷关系。
常梁律师接手案件后,通过深入分析
合伙协议与转账时间节点的矛盾,质疑借贷合意的缺失以及三角关系中的各自权利义务。
法院最终认为,
民间借贷需有借贷合意及款项交付,本案中黄某未认可与刘某有借贷合意,徐某转款50万元发生在合伙协议签订次日且无备注,原告未能证实黄某认可150万元为借款,亦无
借条等借贷形式,刘某未直接向黄某支付200万元,不符合民间借贷构成要件。于是,法院驳回了原告郑某的诉讼请求。常梁律师成功维护了被告黄某的合法权益,让法律的天平在这起纠纷中回归公正。
二审逆转,守护债权权益
在刘某与某房地产有限
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中,常梁律师再次展现了他的专业能力和坚韧不拔的精神。2011年,刘某受让该公司名下某商业中心5楼
土地使用权及开发建设权,支付转让款530万元,但项目未实际开发。2014年,公司出具《
承诺书》,承诺以1750万元回购项目,并约定了分期付款、月息3%及300万元违约
赔偿金。后来公司进入破产程序,破产管理人初审仅确认刘某债权约99.7万元。刘某不服提起诉讼,一审法院认定协议无效,维持初审债权金额。
二审中,常梁律师代理刘某上诉,主张协议有效。他指出项目已获规划部门许可加盖两层,不存在必然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形,不构成恶意串通;协议中“借用资质”条款虽无效,但不影响项目转让整体效力。法院最终采纳了常梁律师的观点,撤销一审判决,确认刘某对该公司享有债权1300万元。这一结果不仅为刘某挽回了巨额损失,也体现了常梁律师在复杂案件中准确把握法律要点、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的能力。
破局挂靠,维护合法权益
在
建设工程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中,常梁律师同样表现出色。原告某劳务公司起诉被告席某等四人,称其挂靠公司承接工程项目的劳务工程,因发包方反诉,原告需返还此前执行到位的500余万元。原告认为该款项已支付给被告,且扣除税费后被告属超额领取,故诉请返还超领款519万余元及赔偿损失。被告则辩称其系履行公司职务行为,非挂靠关系,双方账目已结清。
常梁律师在案件重审阶段,与其团队通过梳理关键书证,结合
保证金缴纳、工程款流转等客观资金证据,协助法庭厘清了“名为内部承包、实为挂靠经营”的法律关系本质。针对“管理费”合法性、“投资款”性质认定以及
诉讼费分担比例等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论证。最终,法院认定四被告实际出资保证金、参与管理并享有权益,双方实为挂靠关系,判决四被告连带返还原告劳务费406万余元及利息,并赔偿损失35,211.5元及利息。常梁律师的专业代理有效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类似工程纠纷的处理提供了重要的实务参考。
常梁律师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始终将法律融入日常,用专业和真诚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如果你在四川遂宁有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方面的法律需求,不妨寻求常梁律师的帮助。他会以严谨负责的态度,为你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守护你的合法权益。常梁律师执业于四川明炬(遂宁)律师事务所,地址位于四川省遂宁市河东新区五彩缤纷路37号,欢迎有需要的朋友前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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