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领域,每一个案件都像是一座独特的山峰,等待着律师去攀登、去探索。山西乌金律师事务所的闫国田律师,凭借其16年的执业经验,在众多复杂案件中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此次,他办理的龚某某“帮信罪”案,便是一场精彩的法律辩护之旅,为我们揭示了帮信罪案件中的关键要点与法律风险。案件详情:异常操作引致帮信罪指控2023年5月,山西男子龚某某因征信不良难以从正规银行贷款,通过微信结识了声称可“办理贷款”的陌生人。对方以“刷流水提升额度”为诱饵,要求龚某某提供银行卡和手机。当天,两名戴口罩的男子找到龚某某,在其车内操作农业银行账户,接收了来自全国13名电信诈骗被害人的资金共计118,244元,单向非法流入资金达38.7万余元。2023年6月,龚某某被某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日被取保候审。2024年4月,法院决定对其逮捕,龚某某被实际羁押。公诉机关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提起公诉,最初建议量刑拘役六个月、罚金2000元,后因龚某某自愿认罪认罚,量刑建议调整为拘役三个月、罚金2000元。辩护策略:无罪与量刑辩护双管齐下山西乌金律师事务所的闫国田律师接受委托后,提出了两条核心辩护思路。其一,无罪辩护方向。闫律师认为,龚某某提供银行卡的目的是办理贷款、提高流水额度,并非“明知”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他本人未获利,系受犯罪分子欺骗,主观上没有犯罪故意,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构成帮信罪。其二,量刑辩护方向。若法院认定有罪,闫律师指出龚某某具有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应认定自首;案发后已退赔被害人刘皓萌6200元;系初犯、偶犯,无前科劣迹等从轻情节。据此建议法院免予刑事处罚或适用缓刑。庭审中,闫律师围绕“主观明知”这一帮信罪的核心构成要件展开辩论,强调龚某某的认知水平、行为目的与典型“卡农”存在本质区别。判决结果:虽未达无罪但有效限缩量刑某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龚某某的供述显示,对方办理贷款的方式“明显存在异常”(戴口罩、不交流、车内操作、调整转账限额至50万),龚某某本人也供述“怀疑对方干的事儿肯定不是好事”,认定其主观上具有“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故意,构成帮信罪。同时,法院采纳了闫国田律师提出的自首、退赔被害人损失等从轻情节,但认为龚某某的犯罪情节不符合免予刑事处罚或缓刑的法定条件。最终判决:拘役三个月,罚金2000元(已预缴)。刑期自2024年4月1日起至2024年6月28日止。律师点评:辩护意义与公众警示闫国田律师在本案中的辩护具有典型意义。无罪辩护虽未成功,但有效限缩了量刑。在公诉机关已调整量刑建议的情况下,闫律师坚持对“主观明知”要件提出质疑,促使法院在判决中对这一争议焦点作出详细说理,也迫使检察机关和法院更加审慎地考量被告人의认知程度。最终拘役三个月,是法定刑“三年以下”幅度的较低区间。自首、退赔等情节的精准挖掘,成为从轻处罚的关键支点。龚某某接到公安机关电话后主动告知位置、配合调查,闫律师将其定性为“视为自动投案”,获得法院完全采纳。退赔部分被害人损失虽金额不大,却体现了悔罪态度,对量刑产生了实质影响。这一案例也给公众敲响了警钟:帮信罪是当前高发罪名。任何“刷流水”“跑分”“出借银行卡提额度”的说法,只要操作方式异常(戴口罩、不露面、车内操作、要求调整转账限额),基本可以判定涉及违法犯罪。不要以为“没获利”“不知情”就能免责——法院会综合行为异常程度、当事人认知能力等客观因素推定“明知”。一旦涉案,第一时间投案、退赔、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是争取轻缓结果的最有效路径。闫国田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与对案件的深入剖析,为我们呈现了一场精彩的法律辩护,也为公众揭示了帮信罪背后的法律风险与应对方法。在复杂的法律世界中,专业律师的作用至关重要,他们用智慧与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也为社会传递着法律的公正与严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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