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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秦广杰律师多渠道公证取证,锁定厂家线上线下全链条侵权行为

2026.06.025人浏览

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商标、专利、著作权等方面的侵权纠纷日益复杂。今天,我们走进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的秦广杰律师,通过一起典型案例,看他如何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大展身手。
一、律师简介:资深知识产权守护者
秦广杰律师,拥有16年执业年限,执业证号为11101201010306830,服务地区主要为北京。他擅长商标、专利、著作权、合同纠纷反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方向。多年来,秦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客户提供了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成为知识产权领域值得信赖的法律专家。
二、案例聚焦:卖“某某某”海苔也算侵权?这家公司被判赔30万!
1.案件概况
知名食品企业某某某食品有限公司经韩国株式会社某某某授权,拥有第30类“某某某”注册商标的使用权及维权权利。该公司发现,江苏KW食品有限公司在其生产、销售的海苔、炒货等商品上,突出使用“某某某”“江苏某某某”字样,并通过其官方网站及淘宝网店进行宣传和销售。同时,个体经营者陆某在淘宝网上开设店铺销售上述侵权商品,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作为平台方未及时删除侵权链接。某某某公司遂将KW公司、陆某、淘宝公司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00万元。
2.案件争议焦点
-是否构成重复诉讼:KW公司辩称,其已在辽宁沈阳法院因类似行为被某某某公司起诉并判决赔偿20万元,本案属于重复诉讼。但法院认定,两案侵权主体、侵权事实、侵权时间不完全相同,不构成重复诉讼。
-KW公司是否侵犯商标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KW公司虽曾将“某某某”作为企业字号,但突出使用在非核定商品上,易导致公众混淆。法院认定其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淘宝公司是否构成帮助侵权:淘宝公司接到诉讼后已断开相关链接,且平台难以对海量信息实时审查。法院认定其不构成帮助侵权,但有义务删除侵权信息。
-陆某是否应承担责任:陆某经合法传唤未到庭,但其销售行为已停止。法院认定不再判令其承担责任。
3.判决结果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海民初字第140号判决:KW公司立即停止在生产、销售、宣传活动中使用“某某某”字样;淘宝公司立即删除淘宝网上的涉案侵权信息;KW公司赔偿某某某公司经济损失30万元;驳回某某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4.律师在案件中的作用
本案原告某某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秦广杰律师发挥了关键作用。他通过多份公证书固定了KW公司官方网站、淘宝店铺、商品包装等侵权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成功论证本案不属重复诉讼,区分了与前案的不同侵权事实;虽主张100万元赔偿,但法院结合侵权情节、持续时间等酌情判赔30万元,律师的举证和论述为法院裁量提供了重要依据;针对KW公司“已停业”“已在前案处理”等抗辩,律师指出其侵权仍在持续、淘宝店铺并未真正关闭,获得法院采纳。
5.律师建议与意见
-对权利人(企业)的建议:及时固定证据,发现侵权后第一时间通过公证取证,保存网页、商品、交易记录等电子证据;多维度维权,不仅要针对生产者,还可追究销售者、平台方的责任;即使前案胜诉,新发生的侵权行为仍可另行起诉;明确赔偿依据,尽量提交损失或侵权人获利的证据,否则法院只能酌情判赔,可能低于预期。
-对经营者的警示:企业名称≠商标权,即使曾合法注册“某某某”作为企业字号,也不能在商品上突出使用,更不能用于非核定商品类别;变更名称后仍需停止使用,KW公司虽已更名,但此前行为仍被追究,说明侵权不因更名而豁免;网络销售同样侵权,在官网、淘宝店等线上渠道使用他人商标进行宣传、销售,同样构成商标侵权。
-对网络平台方的提示:接到权利人通知后应及时采取删除、屏蔽等措施,否则可能承担帮助侵权责任;平台虽不承担主动审查全部信息的义务,但建立便捷的投诉处理机制是法定义务。
三、结语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复杂多变,秦广杰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在这起案件中为权利人成功维权。他的办案思路和方法,为企业和从业者提供了宝贵借鉴。无论是权利人、经营者还是网络平台方,都能从这起案例中汲取经验教训,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维护市场的公平与秩序。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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