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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秦广杰律师举证线上售卖事实,官网网店宣传使用商标被判侵权

2026.06.02知识产权7人浏览

秦广杰律师,男,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的杰出律师,专注于知识产权领域。他拥有16年的执业经验,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客户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其执业证号为11101201010306830,服务地区主要为北京。
秦广杰律师擅长商标、专利、著作权、合同纠纷反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方向。他在处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时,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敏锐的洞察力,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为客户制定有效的维权策略。
案例聚焦:卖“某某某”海苔也算侵权?这家公司被判赔30万!
案件概况
知名食品企业某某某食品有限公司经韩国株式会社某某某授权,拥有第30类“某某某”注册商标的使用权及维权权利。该公司发现,江苏KW食品有限公司在其生产、销售的海苔、炒货等商品上,突出使用“某某某”“江苏某某某”字样,并通过其官方网站及淘宝网店进行宣传和销售。同时,个体经营者陆某在淘宝网上开设店铺销售上述侵权商品,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作为平台方未及时删除侵权链接。某某某公司遂将KW公司、陆某、淘宝公司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00万元。
案件争议焦点
-是否构成重复诉讼:KW公司辩称,其已在辽宁沈阳法院因类似行为被某某某公司起诉并判决赔偿20万元,本案属于重复诉讼。但法院认定,两案侵权主体、侵权事实、侵权时间不完全相同,不构成重复诉讼。
-KW公司是否侵犯商标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KW公司在其海苔等商品及网站上使用“某某某”字样,虽其曾将“某某某”作为企业字号,但突出使用在非核定商品上,易导致公众混淆。法院认定,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淘宝公司是否构成帮助侵权:淘宝公司接到诉讼后已断开相关链接,且平台难以对海量信息实时审查。法院认定,不构成帮助侵权,但有义务删除侵权信息。
-陆某是否应承担责任:陆某经合法传唤未到庭,但其销售行为已停止。法院认定,不再判令其承担责任。
判决结果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海民初字第140号判决:KW公司立即停止在生产、销售、宣传活动中使用“某某某”字样;淘宝公司立即删除淘宝网上的涉案侵权信息;KW公司赔偿某某某公司经济损失30万元;驳回某某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律师在案件中的作用
本案原告某某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秦广杰律师在案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证据组织全面:通过多份公证书固定了KW公司官方网站、淘宝店铺、商品包装等侵权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法律策略清晰:成功论证本案不属重复诉讼,区分了与前案的不同侵权事实。
-主张合理:虽主张100万元赔偿,但法院结合侵权情节、持续时间等酌情判赔30万元,律师的举证和论述为法院裁量提供了重要依据。
-应对被告抗辩有力:针对KW公司“已停业”“已在前案处理”等抗辩,律师指出其侵权仍在持续、淘宝店铺并未真正关闭,获得法院采纳。
律师建议与意见
-对权利人(企业)的建议:及时固定证据,发现侵权后第一时间通过公证取证,保存网页、商品、交易记录等电子证据;多维度维权,不仅要针对生产者,还可追究销售者、平台方的责任;明确赔偿依据,尽量提交损失或侵权人获利的证据,否则法院只能酌情判赔,可能低于预期。
-对经营者的警示:企业名称≠商标权,即使曾合法注册“某某某”作为企业字号,也不能在商品上突出使用,更不能用于非核定商品类别;变更名称后仍需停止使用,KW公司虽已更名,但此前行为仍被追究,说明侵权不因更名而豁免;网络销售同样侵权,在官网、淘宝店等线上渠道使用他人商标进行宣传、销售,同样构成商标侵权。
-对网络平台方的提示:接到权利人通知后应及时采取删除、屏蔽等措施,否则可能承担帮助侵权责任;平台虽不承担主动审查全部信息义务,但建立便捷投诉处理机制是法定义务。
结语
秦广杰律师在这起商标侵权案件中,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权利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他的成功经验不仅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参考,也为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如果您或身边人正面临类似法律问题,秦广杰律师的办案思路与实操经验,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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