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监护权是指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核心分析:监护权的设定基于保护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权益。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第一顺位监护人,在特定情况下其他人依顺序担任。关键在于确定监护人的监护能力及是否符合法定顺序。实务建议:确定监护权争议时,相关主体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申请指定监护人。对指定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指定监护人。在过程中,需收集能证明监护人监护能力、被监护人需求等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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