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时结婚证丢失,不影响离婚。可先补办结婚证或开具婚姻关系证明,再进行离婚手续办理。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核心分析:权利义务:当事人有申请补领结婚证的权利,婚姻登记机关有查证并补发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且婚姻登记档案查证属实。实务建议:准备材料: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前往办理: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等待补发: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会在收到申请后的一定时间内完成查证及补发工作。拿到补发的结婚证后,就可按照正常流程办理离婚,如协议离婚需签订离婚协议书,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则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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