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夫妻双方离婚时,女儿抚养权归属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以最有利于女儿成长为原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核心分析: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女儿,母亲直接抚养一般更有利其成长,这是基于婴儿生理和心理需求等多方面考虑。已满两周岁的女儿,法院会考察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如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背景、与子女感情等。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其意愿至关重要,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想法。实务建议:收集自身抚养优势证据,如稳定工作收入证明、良好居住环境证明、子女与自己生活照片视频等。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起诉时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材料。按照法院通知参加庭审,在法庭上充分阐述自己抚养女儿的优势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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