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而黄达民律师,凭借着深厚的法学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各类案件中屡建奇功。他毕业于河北工业大学法学专业,曾在公安、法院系统工作四年,现是浙江联英(乐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他擅长处理民商事纠纷、刑事辩护等多领域案件,在众多案件中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下面就来看看他办理的一起婚外情赠与无效案。案件背景:婚姻中的财产危机原告与第三人于2019年8月结婚并育有一子。然而,平静的婚姻背后却暗藏危机。原告发现第三人自2019年起与被告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还多次通过微信、支付宝向被告转账,累计达8万余元。原告认为,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第三人的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严重损害了自己的财产权益,于是委托黄达民律师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赠与无效并返还全部款项。案件难点:多重挑战待破解这起赠与合同纠纷面临诸多挑战。首先是法律关系定性问题,被告抗辩款项性质为KTV服务小费、代付购物款、赌资等,并非赠与性质。其次,证据固定难度大,需要调取完整的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来证明款项性质和金额。再者,要论证婚外情赠与行为违反社会公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适用公序良俗原则。最后,还需明确夫妻对共同财产形成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代理思路:精准策略显成效黄达民律师接受委托后,制定了一系列核心策略。-全面调取转账记录,固定赠与证据:向法院申请调取第三人微信、支付宝完整转账交易明细,梳理2019年12月至2023年10月期间全部转账记录,统计出微信转账84笔58,756.1元、支付宝转账及代付31笔24,314.73元,合计83,070.83元。还锁定了如2020年5月20日转账“520”等表达爱意的特殊数字,直接证明赠与性质。-精准论证法律关系,驳斥被告抗辩:针对被告“服务小费”抗辩,指出被告上班时间为下午6点至凌晨2点,而大部分转账时间不在该时段内;对于“代付购物”抗辩,被告未能提供退货退款证据;对于“赌资”抗辩,被告未提供任何证据。-援引公序良俗原则,确认行为无效:强调第三人向被告表达爱意,严重违反《民法典》第1043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的规定,论证婚外情赠与行为违背传统道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据《民法典》第143条,确认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阐明共同共有原理,支持全额返还:明确夫妻对共同财产形成共同共有,非按份共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不可分割,双方无法划分个人份额,第三人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行为全部无效,被告应全额返还。裁判结果:正义终得伸张贵州省某市人民法院全部采纳黄达民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第三人赠与被告款项82,974.93元的行为无效,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返还原告82,974.93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以未返还款项为基数,按年利率3.65%计算,自2023年1月25日起至全部款项还清时止,案件受理费937元由被告负担。案例价值:为类似案件提供参考这起案件具有多方面的典型意义。它准确适用公序良俗原则,明确婚外情赠与行为因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无效,为类似案件中“违背公序良俗”的认定提供了裁判参考。同时,阐明了夫妻对共同财产形成共同共有的性质,明确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无法划分个人份额,擅自处分行为全部无效。在举证责任分配上,被告主张款项为服务小费、赌资等,但未能提供相应证据,承担举证不能后果,特殊含义转账可直接推定赠与性质。此外,确认赠与无效后,被告占用资金期间造成原告利息损失应予以赔偿,利率标准参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而且,本案体现了黄达民律师跨地域办案的能力,原告住所地浙江永嘉、第三人住所地浙江瑞安、被告住所地贵州盘州,他成功代理原告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获得胜诉。黄达民律师在这起婚外情赠与无效案中,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精妙的诉讼策略,为当事人挽回了财产损失,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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