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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李丽律师:助力女方拿到1号人身安全保护令,护孩子团圆

2026.05.20综合3人浏览

案件背景:孩子被抢,母亲心碎
2023年秋天,张敏与男方通过相亲相识,一个月后登记结婚。2024年3月,女儿出生。然而,婚后双方争吵不断,男方父母也与张敏不合。2025年初,双方大吵一架后,张敏回了娘家,男方及其家人却坚决不让她带走女儿。起初,张敏还能偶尔见到孩子,但后来探视越来越难。她向法院起诉离婚,希望争取女儿的抚养权,可男方庭审称不同意离婚,法院考虑到是第一次起诉,最终判了不准离婚。判决书刚下来,男方就彻底变了脸,手机关机,微信拉黑,家门紧闭,张敏从此再也见不到女儿。她心急如焚,找到李丽律师寻求帮助。案例涉及人名都为化名。
接案困局:法律与时间的双重挑战
李丽律师深知这不仅仅是一个探视权的问题。首先,法律虽有规定,但实践无先例。2025年2月1日刚施行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第12条明确规定,父母一方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另一方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然而,在女方所在的这个县城法院,还从未受理过这类申请。其次,时间紧迫,孩子才一岁多,正是最需要母爱的时候,每拖延一天,孩子就多受一天罪,张敏和女儿之间的情感联结就多断裂一分。
破局之道:专业与坚持的胜利
死磕立案,填补空白
李丽律师决定依据新规,直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立案被拒绝后,她没有退缩,当场拿出此前代理的多起类案材料,逐条解释法律依据,耐心说明这类案件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经过多次沟通,立案庭最终被她的专业和坚持说服,成功立案。
复议翻盘,纠正误判
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具有紧迫性,按规定应在受理后72小时内作出裁定。案件被受理后,李丽律师焦急地等待着法院的裁定,然而,她收到的却是申请被驳回的裁定。承办法官的理由是:“只有家暴情形才能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个认定与现行法律规定明显不符。李丽律师没有抱怨,而是第一时间联系法官,提交了复议申请。她向法官讲法律,阐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第12条的立法背景和条文释义;讲事实,展示男方藏匿孩子的全部证据;讲情理,强调这个案子背后是一个一岁多孩子的健康成长,是一个母亲日日夜夜的思念与煎熬。法官被她的专业和诚意打动,重新审视了案情,最终采纳了她的意见,撤销原裁定,禁止男方及其父母藏匿婚生女,不得阻碍张敏行使探视权。这份裁定的编号,是当地第1号人身安全保护令。
案件结果:母女团圆,温暖结局
拿到裁定书的那一刻,张敏的手在发抖,这是激动的颤抖。当天,她带着裁定书去了男方家,门开了,她终于抱到了日思夜想的女儿。孩子比上次见面时瘦了一些,但看到妈妈,还是咧开嘴笑了。张敏后来告诉李丽律师:“那一刻,我觉得所有的委屈都值了。”
李丽律师在这个案件中,用专业和坚持为张敏母女带来了团圆。她深知,孩子不是筹码,是底线。作为婚姻家事律师,她始终致力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法律的力量在每一个案件中得到彰显。如果你也正面临孩子被抢夺、藏匿的困境,请不要沉默,相信李丽律师会用专业和坚持,帮你把孩子带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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