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娟律师:以专业与智慧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法律的舞台上,有这样一位律师,她凭借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维护着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她就是王娟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河北云阔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证号为11306201711716741,拥有10年的执业经验,服务地区为河北保定,联系地址位于保定市莲池区裕华西路52号河北云阔律师事务所。王娟律师法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擅长婚姻继承纠纷、工伤保险纠纷、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等各类案件。故意伤害案:轻罪辩护的成功典范2024年5月21日,窦某(化名)在小区内与被害人因琐事发生口角,进而引发互殴,导致被害人轻伤二级及多处轻微伤。窦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变更为取保候审。案件移送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窦某委托王娟律师介入辩护。王娟律师全面梳理案件证据,精准把握轻罪辩护尺度。她紧扣轻伤二级、初犯、偶发矛盾、认罪认罚、赔偿谅解这五大关键情节,熟练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关于轻罪从宽、相对不起诉的规定,精准论证“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同时,王娟律师积极协调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快速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彻底消除社会危害性,为不起诉奠定了关键的事实基础。在整个过程中,她全程指导窦某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享受刑事诉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此外,王娟律师还全面审查了供述、证人证言、监控视频、鉴定意见等全部案卷材料,精准还原案件事实,确保辩护意见有理有据。最终,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检察院认定窦某犯罪情节轻微,无需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决定对窦某不起诉,窦某免于刑事处罚,无犯罪记录。王娟律师凭借对轻罪不起诉规则的精准把握、高效的矛盾化解能力、专业的证据与法律论证,成功为窦某争取到不起诉决定,避免了刑事案底,保留了窦某的工作与名誉。共同盗窃电缆案:精准辩护获缓刑2024年3月,张某(化名)与马某、高某结伙盗窃中建机场项目部电缆75米,经鉴定价值56250元,数额较大。案发后,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案件移送法院后,张某委托王娟律师介入辩护。王娟律师务实精准辩护,不盲目抗辩。她结合案件事实与证据,理性放弃“从犯、自首”等无依据的辩护主张,聚焦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赔、取得谅解、初犯四大法定/酌定从轻情节,使辩护意见贴合案情,易被法院采信。同时,她紧扣缓刑适用条件,论证张某犯罪情节较轻、悔罪态度好、无再犯危险,完全符合缓刑条件。此外,王娟律师指导张某及家属全额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取得书面谅解,为缓刑判决筑牢关键事实依据。在整个过程中,她全程引导张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适用刑事从宽制度。最终,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判决张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王娟律师秉持务实、精准、高效的辩护理念,成功为张某争取到缓刑判决,避免了牢狱之灾,最大限度维护了张某的人身自由与合法权益。王娟律师在这两起案件中,充分展现了她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她以专业的法律知识、灵活的法律手段和高度的责任感,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相信王娟律师将继续用她的智慧和勇气,为更多的当事人守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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