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大磊律师:专业护航,为当事人权益而战在法律的舞台上,总有一些律师凭借着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为当事人撑起一片公平正义的天空。陈大磊律师就是这样一位值得信赖的法律人。陈大磊律师拥有西财硕士学位,是广东常成(高新)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为14404202310615951,拥有近五年刑事办案经验,曾在法院、检察院任职,深谙司法流程,办案视角精准独到。他不仅专注刑事辩护,还担任多家企业及社区法律顾问,业务涵盖债权债务、婚姻家事、涉外纠纷及建设工程等领域,实务经验丰富,处理思路清晰,善于从多维度把握案件关键,为客户提供专业、务实、高效的法律服务。建设工程纠纷:坚守质保金全额追偿权益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领域,陈大磊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2018年,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某新能源公司签订地坪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该装饰公司承建产业园地坪工程,质保金为结算总价的3%,质保期为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质保期届满后无息返还。合同履行中,装饰公司按约完成施工,工程于2019年7月26日经新能源公司盖章确认质量合格,2020年8月双方完成工程结算,审定结算总价为4638738.77元,对应质保金为139162.16元。然而,2021年7月26日质保期届满后,新能源公司却以税率调整需扣减质保金、工程未整体验收质保期未届满为由拒不付款。陈大磊律师接受委托后,制定了精准的二审抗辩策略。他固定验收及结算核心证据,确认质保金付款条件已成就;针对税差调整主张,从合同约定和实际履行双重抗辩;驳斥“先结算后调税差”主张,明确结算的法律意义;坚持逾期付款利息主张,明确上诉人违约责任。最终,二审法院完全采纳陈大磊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上诉人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判令上诉人向当事人支付工程质保金139162.16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原审被告对案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二审诉讼费均由两被告承担。合伙合同纠纷:保住核心投资款权益在合伙合同纠纷案件中,陈大磊律师同样表现出色。2022年6月,我方当事人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口头合伙协议,合作某木工工程项目,我方当事人依约支付投资款159000元。后因项目资金周转及亏损问题,我方当事人提出退出合伙,对方同意并陆续退回部分投资款,确认剩余未退投资款为137000元。但项目完工后,对方却拒不履行退款义务,还单方主张扣除所谓“案外人款项16800元”“招待费15000元”,仅同意退还105200元。此外,对方还就另一无关联合伙项目提起反诉。陈大磊律师接受委托后,制定了针对性的代理策略。他固定核心证据,确认欠款事实;反驳不合理抵扣主张,明确举证责任;抗辩反诉请求,明确法律关系边界;二审精准应对新证据,坚守当事人核心权益。一审法院完全采纳其代理意见,判决对方全额退还投资款及逾期付款利息,驳回对方反诉请求。二审中,虽因对方提交新证据扣除16800元代付费用,但仍驳回对方要求抵扣15000元招待费的上诉请求及全部反诉请求,合理划分诉讼费用,当事人核心投资款权益得到有效保障。陈大磊律师在这两起案件中,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敏锐的法律洞察力和严谨的办案态度,为当事人解决了难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的成功案例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参考,也让我们看到了一位优秀律师在法律道路上的执着与担当。在未来的法律征程中,相信陈大磊律师会继续以专业的服务,为更多当事人的权益保驾护航。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