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梗死取栓术后并发脑出血致偏瘫案获赔,揭示医疗关键问题 一、事件详情患者某丙,55岁男性,于2023年6月25日因“言语不利伴左侧肢体活动不灵7小时”前往某市第二人民医院就诊。入院时左侧肢体肌力III级,NIHSS评分9分,头颅CT排除出血,初步诊断为“急性脑梗死,高血压病3级”。当日下午,医方为其实施了“全脑血管造影术+右侧大脑中动脉取栓术+右侧颈内动脉支架植入术”。然而术后次日,患者出现嗜睡、烦躁,意识障碍加深,复查头颅CT显示“右侧额叶脑出血,右侧颞叶及额顶叶大面积脑梗死”。深夜,患者转往上级医院,次日急诊行“大脑颞极切除颅内减压术+颅骨去骨瓣减压术”。经过多次康复治疗,患者仍遗留左侧肢体偏瘫(肌力2 - 3级),日常生活大部分依赖他人护理。 二、医方过错剖析1. 术前影像学评估不充分,未能精准筛选手术适应症 - 检查欠积极:患者上午10时许入院,头颅MRI检查直至下午16时许才完成,延误了病情评估的最佳时机。 - 评估依据不足:依据《中国急性缺血性卒中早期血管内介入诊疗指南2022》,发病时间在6 - 24小时的前循环大动脉闭塞患者,需严格影像学筛选(如评估梗死核心体积)方可推荐血管内治疗。医方虽提及“核心梗死<70ml”筛选条件,但送鉴材料中未见对梗死核心体积测算依据,未尽充分注意义务,未科学评估患者能否从治疗中获益。 - 术前讨论及小结书写严重不规范,术前准备流于形式 - 时间逻辑混乱:患者手术于6月25日18时许进行,医方术前小结书写时间却为6月28日,严重违反医疗常规。 - 讨论内容不一致:6月25日与6月26日两次术前病例讨论记录中,关于手术适应症、注意事项等内容存在明显矛盾,反映术前讨论流于形式,未真正发挥作用,无法认定医方进行了充分术前评估。2. 术后并发症观察与处置严重滞后,错失最佳干预时机 - 对预警信号重视不足:患者术后即刻复查CT显示“双侧小脑幕、纵裂池等高密度影”,虽考虑造影剂外溢,但应警惕出血风险。术后第一日9时CT明确显示“右侧额叶脑出血、侧脑室受压”,医方直至当晚22时许才请神经外科会诊。此时患者脑出血量增多、中线移位明显,病情危重。 - 生命体征异常未予足够关注:术后护理记录显示,患者于6月26日11时至13时间,收缩压持续高于170mmHg。在患者处于镇静状态、无法通过神志变化判断病情时,医方未能高度重视血压异常及CT影像动态变化,未尽早组织神经外科评估,延误减轻脑损伤干预时机。 三、案件结果本案经某司法鉴定中心全面审查与专业听证,出具鉴定意见。医方存在“头部影像检查欠积极”、“对治疗方式的评估未尽到充分注意义务”、“术前讨论未尽到充分注意义务”以及“术后病情观察和处置欠及时”等多重过错。这些过错行为与患者病情加重、需开颅手术治疗及遗留严重偏瘫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考虑患者自身疾病(急性大面积脑梗死)严重性及治疗方案固有风险,建议原因力大小为次要责任。同时,鉴定评定患者构成四级残疾,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均为24个月,且需要大部分护理依赖。最终,法院采纳鉴定意见,结合患者伤残等级及长期护理需求,判决医方承担35%赔偿责任,帮助患方获赔60余万元。此次案件为医疗领域敲响了警钟,提醒医护人员在术前评估、术后观察等环节要严格遵循规范,重视每一个细节,以保障患者的医疗安全,避免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同时,也为患者在遭遇医疗纠纷时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和合理的赔偿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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