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问答
我的位置:首页 > 优质咨询 > 医疗纠纷 > 李俊平律师:胃癌术后死亡鉴定次要责任获赔

李俊平律师:胃癌术后死亡鉴定次要责任获赔

2026.05.05医疗纠纷5人浏览

胃癌术后肺栓塞死亡案:鉴定次要责任,获赔超 11 万
事件详情
2024 年 6 月 5 日,74 岁的患者某庚因“上腹部胀痛 4 月余”入住某医院。经一系列检查后,初步诊断为“胃恶性肿瘤、肺功能不全、肺气肿?、肝囊肿、反流性食管炎、十二指肠球部息肉”。6 月 8 日,医院为其实施了“腹腔镜胃癌扩大根治术+部分肠管切除吻合术+肠粘连松解术+静脉输液港植入术”。然而,术后第 4 天,即 6 月 12 日,患者突发呼吸困难,虽经抢救,但最终在救护车运送回家途中不幸离世。
律师代理意见
李俊平律师团队受托后,对整个诊疗过程进行了全面且细致的复盘,明确指出医方存在多方面的核心过错。
术前准备严重不足,多学科协作缺失
- 未行多学科讨论(MDT):此次手术属于四级手术,依据医疗核心制度要求,在实施前必须组织多学科讨论,以此明确手术指征、方式、预期效果、风险以及处置预案。但医方并未进行 MDT,甚至连规范的术前讨论记录都没有,这严重违反了医疗核心制度。
- 术前评估不充分:患者年事已高,74 岁高龄且合并肺功能不全、肺气肿等多种基础疾病,属于高危手术人群。然而医方未请呼吸科、麻醉科等相关科室会诊,也未进行静脉血栓栓塞症(VTE)风险评估,术前营养支持也不够规范,在围手术期风险把控方面严重失职。
术中输血指征掌握不当
输血操作欠规范:患者术前并无明显贫血症状,术中出血量约 400ml,但医方却仍输注悬浮红细胞 4U 及血浆 400ml,输血指征掌握不严谨,大大增加了输血相关并发症的风险。
术后病情观察与处置严重失职
- 重视不足:对于高龄、高危的术后患者,医方没有给予足够的病情监测与关注。
- 处置不及时:当患者突发呼吸困难时,医方应急处置能力欠佳,抢救措施也不够规范,未能有效抓住黄金救治时机。
知情告知不充分
替代方案未告知:医方虽明确告知了手术风险,但却未向家属充分说明保守治疗等替代方案及其利弊,这无疑侵犯了患方的知情选择权。
病历书写不规范
病历存在多处记录不规范的情况,这充分反映出医疗质量管理存在明显漏洞。
案件结果
本案经司法鉴定机构审理后,出具的鉴定意见表明:医方存在告知不充分、未行多学科讨论及术前讨论、术前准备不充分、输血指征掌握不规范、术后病情重视不足及处置不及时、病历书写不规范等多项过错。而且这些过错与患者的死亡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不过,鉴于患者高龄(74 岁)、胃癌晚期、围手术期发生肺栓塞属于手术固有风险、救治难度大,并且未行尸检导致确切死因不明等因素,鉴定机构建议原因力大小为次要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依据鉴定意见,并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法院酌情认定被告医院承担 30%的赔偿责任。原告各项损失共计 386922.86 元,最终判决被告医院赔偿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 图文咨询
    27W+专业律师,超30亿人次使用
    立即咨询
  • 电话咨询
    一个电话,解决法律问题
    立即咨询
  • 商城服务
    专业律师拟定,合理规避法律风险
    进入商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