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兰兰律师,毕业于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现执业于四川弘旺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511720********08。她擅长刑事、工伤、婚姻、民间借贷、交通事故等领域的案件处理。执业以来,龚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负责态度,成功处理了多起复杂案件,其中张某某(化名)劳务合同纠纷案尤为引人注目。案件详情:劳务报酬拖欠引纠纷原告张某某(化名)为被告某建筑劳务公司分包的工程提供挖机、自卸车劳务。工程结束后,经结算,被告方人员吴某(化名)出具《欠条》,确认拖欠劳务费194,000元。然而,张某某(化名)多次催收无果,无奈之下将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丁某、现场负责人吴某(化名)一并诉至法院。办案策略:精准出击定责任责任主体认定龚兰兰律师指出,吴某(化名)持有被告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其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劳务分包、结算及出具欠条的行为属于有权代理,法律后果应由被告公司承担。同时,被告公司在后续《人民调解协议》中对吴某(化名)“实际负责人”身份的确认构成追认,进一步明确了公司的责任。股东连带责任被告公司为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其唯一股东丁某未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丁某依法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个人担保责任吴某(化名)在《协议书》中明确承诺对被告公司的债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且其本人出具《欠条》确认债务,构成债务加入,应与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结果:胜诉维护合法权益法院完全支持了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某建筑劳务公司支付劳务费194,000元及相应利息,被告丁某(唯一股东)、吴某(化名)(保证人/债务加入人)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一判决结果不仅为张某某(化名)追回了应得的劳务报酬,也彰显了龚兰兰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出色的办案技巧。除了张某某(化名)劳务合同纠纷案,龚兰兰律师还办理过众多其他类型的案件。在薛炎明涉嫌诈骗、偷越国境案中,她通过有效辩护,成功将被告人的从犯、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转化为量刑上的实质从轻。在侯某某(化名)执行异议之诉案中,她成功梳理出清晰的权利链条,为案外人排除强制执行。在刘某某(化名)追偿权案、王某某(化名)民间借贷案等案件中,她也凭借精湛的法律技艺,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合法权益。龚兰兰律师始终秉持“专业、尽责、果敢”的执业理念,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律师的价值,在每一个案件中守护公平,诠释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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