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因岗位撤销进行调岗,若员工不接受,通常是有补偿的。2.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岗位撤销属于这种客观情况重大变化。3.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员工可依法要求公司给予相应补偿,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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