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医疗机构一般不可以随意公开患者病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核心分析:患者病历包含了患者大量的个人隐私信息,医疗机构有义务保护。未经患者同意公开病历,构成对患者隐私权的侵犯。关键构成要件在于未经患者同意这一行为。实务建议:患者若发现医疗机构未经同意公开病历,可先与医疗机构沟通,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合理说明。若沟通无果,患者可收集相关证据,如病历公开的记录、造成不良影响的证明等。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对医疗机构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也可依据民法典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医疗机构承担侵权责任,如赔偿精神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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