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在紧急情况下,即便没有取得家属同意,也可以实施手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条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基于保障患者生命安全的紧急需要,法律允许在特殊情况下突破常规的家属同意程序。权利义务:医疗机构在此情况下有紧急救治的义务,若因未及时救治导致患者损害,可能承担相应责任;同时也有谨慎合理实施医疗措施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一是处于紧急情况,如患者生命垂危;二是无法及时取得患者或其近亲属意见;三是经过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实务建议: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操作,保留好相关批准手续及紧急救治过程中的各类记录。事后及时向患者家属说明情况,做好沟通解释工作,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若家属对救治情况有疑问,积极配合家属了解情况,提供相应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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