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被告答辩状可以在开庭时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但该条并未明确禁止被告在开庭时提交答辩状。核心分析:从法律规定来看,虽规定了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一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但未禁止开庭时提交。被告有权利对原告的诉求进行回应和抗辩,提交答辩状是行使该权利的方式之一。关键在于法院是否会因开庭时提交答辩状而影响审理程序的正常进行。实务建议:若决定开庭时交答辩状,建议提前准备好清晰、有条理的答辩内容。开庭前与法官沟通,说明情况,争取法官理解。提交答辩状时,确保内容准确、合法,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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