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一般情况下,经过再审的案件不能再次再审。但存在特殊情形,如发现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或者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等,可以申请再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核心分析:通常再审程序旨在纠正已生效裁判的错误,若再次随意启动再审会影响司法裁判的稳定性。但当出现上述法定特殊情形时,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允许再次申请再审。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定再审情形。实务建议:当事人若认为符合再审情形,需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如发现新证据,要及时固定。然后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并提交再审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裁定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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