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玉平律师毕业于兰州大学,拥有法律本科学历以及汉语言文学专科学历。他有着十多年中学语文教师的经历,于1998年取得律师资格,之后进入司法行政系统,成为第一批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接线员,也就是如今12348法律服务热线的前身。2002年,侯玉平律师正式开启律师工作生涯,成为首批法律援助律师,后来前往浙江宁波,转型为社会律师。他在浙江鑫目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24年,执业证号为1330220********08,主要服务地区为浙江宁波,律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日湖国贸大厦13—1号。在24年的执业生涯中,侯玉平律师承办各类案件逾千件,涉及刑事、民事、行政等多个领域,尤其在婚姻家庭、劳动工伤、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方面积累了深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他曾担任过数届律师协会理事,2011年入选司法部“律师优秀人才信息库”,2013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优秀服务标兵”,2022年还被“法律快车”“律网科技”评选为交通事故专业精选律师。经典案例之交通事故纠纷2024年9月,小伍(化名)购买了一辆全新小型普通客车,仅使用四天就被小毅(化名)驾驶的轿车撞上,交警认定小毅(化名)负全责。车辆虽经维修,但市场价值大幅贬值,小伍(化名)起诉要求赔偿贬值损失及鉴定费。侯玉平律师作为小伍(化名)的代理律师,收集了事故认定书、购车发票等一系列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在法律观点上,主张本案属于“少数特殊、极端情形”,因为车辆几乎全新且受损严重。最终,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判决小毅(化名)赔偿小伍(化名)车辆贬值损失及评估费合计17,000元。此案提醒车主,车辆贬值损失在特殊情况下可获赔偿,证据收集至关重要。交通事故赔偿案的启示2024年10月,安徽省武某(化名)驾驶货车撞上邹某女士(化名)的电动自行车,导致邹某女士(化名)受伤并构成十级伤残。邹某女士(化名)委托侯玉平律师起诉武某(化名)、车主许某(化名)及保险公司。侯律师重点做了几方面工作:一是夯实证据链条,整理事故认定书等核心证据;二是主张按浙江标准赔偿,提交居住证明;三是应对保险公司异议,坚持原鉴定结论;四是精确核算诉请。最终,某县人民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212,145.25元,车主承担鉴定费等间接损失。此案表明,居住证明、证据意识、保险保障以及司法鉴定程序都在交通事故赔偿中起着关键作用。工伤维权案例2024年6月,罗某(化名)入职海宁某某有限公司,同年7月和12月两次在工作中受伤,均被认定为工伤十级伤残。公司自8月才为其缴纳社保,导致第一次工伤时工伤保险“空窗”。2025年3月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罗某(化名)委托侯玉平律师仲裁。侯律师围绕工资支付和工伤待遇计算两个核心争议展开工作,梳理证据证明公司未足额支付工资且第一次工伤时未依法缴纳社保。仲裁委采纳律师意见,裁决公司支付罗某(化名)工资及工伤保险待遇共计103,345.99元。此案例警示用人单位及时缴纳社保,同时提醒劳动者保存好相关证据。侯玉平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多个领域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当地法律界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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