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助力,为当事人权益保驾护航在法律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位经验丰富、专业精湛的律师——绍兴洪震亮律师。他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本科,拥有13年的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33062013921503,现任职于浙江震天律师事务所。洪震亮律师系律所副主任、合伙人,民革党员,还是政协绍兴市柯桥区第二届委员会委员。他拥有近二十年的商事合同纠纷、公司合规管理、婚姻家事纠纷以及其他民事疑难案件处理经验,曾有代理案件被选入《建设工程法律实务精解与百案评析》一书。同时,他还担任着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刑民交叉委员会委员、绍兴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等多个社会职务。 合作经营欠货款案,二审改判显实力在商业合作中,货款纠纷是常见的法律问题。绍兴HX公司就遇到了这样的难题。HX公司起诉H、Y、Z、JH四人,要求他们承担支付货款162万余元以及相应利息。然而,Y、Z、JH三人抗辩自己并非买卖合同当事人,不应承担付款义务。一审判决仅让H承担付款责任,HX公司对此不服并提起上诉。洪震亮律师代理了一审原告以及二审上诉人。在二审审理过程中,洪律师通过深入调查和专业分析,发现合作协议足以证明Y、Z、JH与H系共同合作关系,他们四人共同向HX公司购买布匹这一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最终,二审法院依法撤销原判,改判Y、Z、JH与H对结欠HX的货款承担共同付款责任。这一判决结果不仅为HX公司挽回了经济损失,也彰显了洪律师在商事纠纷处理方面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两审胜诉护权益除了商事纠纷,洪震亮律师在其他类型的案件中也表现出色。在绍兴柯桥FY公司诉W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FY公司认为W未按约腾退案涉厂房,给自己造成了120万元的损失,要求W赔偿。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FY公司并无证据证明W存在逾期腾空涉案厂房的事实,且FY公司主张的损失系其与案外人之间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及诉讼代价,W不是合同当事人,其合同约定并不能约束W。基于这些理由,一审法院驳回了FY公司的诉讼请求。FY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洪律师代理一审被告以及二审被上诉人。在二审中,洪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逻辑推理,成功说服二审法院依法驳回了FY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这一案件的胜诉,体现了洪律师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素养和对法律的精准把握。 工程分包纠纷,两审全胜显担当在建设工程领域,工程中途退场引发的纠纷也时有发生。浙江某环境建设有限公司诉J某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就是典型案例。原告某环境公司认为,被告J某因中途退场,其实际工程量对应的工程款仅为X万元,原告多付了工程款Y万元;被告J某则提起反诉,要求原告支付欠付工程款Z万元。一审法院审理时,洪律师作为一审被告以及二审被上诉人的代理人,指出原告未能提供证据证明人工工资增加费和管理人员到场费等费用产生的相关依据,对原告的相应请求不予支持。同时,被告J某反诉中主张的欠付工程款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一审法院最终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支持了被告的反诉请求。某环境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一案件的胜利,再次证明了洪震亮律师在工程建筑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决心。洪震亮律师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在各类案件中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相信他将继续用专业和热情,为更多的当事人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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