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黄庆强律师:以专业与坚守捍卫当事人权益在云浮的法律界,黄庆强律师是一位备受瞩目的法律专业人士。他是广东云浮人,执业于广东广量律师事务所,拥有 21 年的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 1445**********079,还是律所的合伙人律师。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擅长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等领域,并且在 2025 年担任存(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中表现突出,获得了“荣誉证书”。 专业能力:多领域深耕,为当事人排忧解难黄庆强律师办理过各类型的民事、刑事案件,对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以及商事仲裁的全部流程及各节点的技巧都谙熟于心。他善于综合运用各类法律规定,准确找到案件的切入点,提出恰当的诉讼请求,规避诉讼的不利因素。在处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引发的保险索赔诉讼及后续再审案件时,黄律师接受受害人家属委托,在一审、二审及再审审查阶段全程代理。面对保险公司以“受害者可能处于醉酒状态应免责”及“二审超诉请裁判”为由申请再审的情况,黄律师坚守举证责任规则和精确界定诉讼请求。他强调保险公司就免责主张负有举证责任,而其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受害者醉酒,也无法证明家属拒绝必要检测,同时二审判决并未超出原审诉讼请求范围。最终,高级人民法院采纳了黄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了保险公司的再审申请,维护了受害人家属的合法权益。 企业服务:助力企业发展,规避法律风险黄律师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能准确理解企业的法律服务需要,为企业在法律上出谋划策,尽力为企业规避经营、管理上的法律风险,解决企业遇到的各类法律困扰和诉讼纠纷。在某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因与债权人的劳动报酬纠纷被申请破产清算一案中,黄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核查企业资产状况,发现企业核心资产虽经拍卖流拍,但执行程序尚未终结,资产仍可供执行。他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指出企业不符合“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条件,债权人的债权可通过其他司法程序实现,无需启动破产清算程序。最终,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黄律师的代理意见,裁定不予受理债权人的破产清算申请,维护了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 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黄庆强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出色的法律服务。在每一个案件中,他都坚持缜密的办案思路、细致的办案过程、清晰的办案表述和耐心的办案态度。在林地经营权纠纷案件中,某甲(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的林地经营权受侵害,黄律师围绕案件核心,提交关键证据证明某甲对案涉林地享有合法承包经营权,针对对方的抗辩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有力反驳。一审、二审法院均采纳了他的代理意见,成功维护了某甲的合法权益。黄庆强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执业操守,在法律的道路上不断前行,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他的每一次努力,都诠释着一名优秀律师对法律的敬畏和对当事人的负责。相信在未来,他将继续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高尚的职业品德,为更多的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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