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晶晶律师:专业与公益并行的法律守护者在浙江金华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律师,她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信赖与行业同仁的高度认可,她就是杨晶晶律师。 深耕法律十余载,专业能力备受认可杨晶晶律师自2012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3年。她毕业于宁波大学法律专业本科,拥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基础。现为浙江联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证号为1330************080。多年来,她秉持“专业、尽责、公益、坚守”的执业理念,在法律领域深耕细作,成功办理各类案件近千件,涵盖婚姻、遗产纠纷、劳动纠纷、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累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在刑事辩护方面,杨晶晶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以陈某某(化名)诈骗案为例,陈某某因帮忙协调案件收取60万元请托费,后被陈甲(化名)以涉嫌诈骗向公安控告。公安机关初步认为陈某某涉嫌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且怀疑其与叶某某(化名)存在共谋情形。杨晶晶律师明确辩护思路后,多次会见当事人核实细节、稳定情绪,梳理证据线索,结合法律规定撰写并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她与承办检察官、民警充分沟通,论证陈某某不构成诈骗罪、不应逮捕的观点。最终,检察机关采纳全部辩护意见,公安机关撤销该案侦查,陈某某顺利释放。 心系公益,守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杨晶晶律师不仅在专业领域表现出色,还始终心系公益,积极投身法律援助事业。作为金华市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律师,她长期扎根基层,为困难群众提供专业、免费的法律服务。2015年,她因突出的法律援助工作成效,被金华市司法局评为“金华市首届首秀法律援助律师”。2023年,她主动担当,作为值班律师参与金华市妇联法律援助工作,助力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在王某某挪用资金案中,杨晶晶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核查证据。她查阅全部案卷,发现个人与代收电费混同、“挪用超三个月未还”证据不足、无挪用主观故意等疑点。她多次与王某某沟通,与经办检察官、侦查民警沟通对接,撰写《辩护意见书》,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请求不起诉。最终,检察院采纳全部意见,对王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王某某成功避免刑事责任追究。 多重职责,为行业建设贡献力量除了日常的法律业务和公益活动,杨晶晶律师还肩负着多重职责。她担任中共浙江联浩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委员、婺城区刑事委员会委员及金华市律师协会巾帼律政团成员等职务,在专业领域与行业建设中双向发力、履职尽责。在李某开设赌场罪案中,李某有刑事前科及多次行政处罚,庭审过程中被法院决定逮捕,量刑压力较大。杨晶晶律师以量刑辩护为核心,全面梳理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结合家庭特殊情况,力争缓刑适用。她庭前全面阅卷、核实证据,庭审中系统阐述辩护观点,庭后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最终,法院充分采纳辩护意见,对李某判处有期徒刑并依法适用缓刑。 精细化辩护,破解复杂案件难题在楼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杨晶晶律师所在的辩护团队面临着电子证据与审计报告机械统计带来的责任误判难题。他们采取精细化工作模式,人机比对还原资金真实流向,穿透账号迷雾剥离无关数据,重构退赔模型扩大认定范围,情理法交融凸显人道关怀,质证反击瓦解控方补侦证据。经过多轮庭审交锋与庭后沟通,法院最终采纳了辩护人的核心观点,判处楼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杨晶晶律师以专业的法律素养、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出色的办案能力,在法律领域绽放着光芒。未来,她将继续坚守法律初心,兼顾专业执业与公益担当,践行律师的使命与责任,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社会的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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