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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平律师揭秘胃癌术后死亡赔偿核心要点

2026.04.28综合7人浏览

胃癌术后肺栓塞死亡案:法理与情理交织的医疗纠纷
一、事件缘起
2024年6月5日,74岁的某庚老人因“上腹部胀痛4月余”入住某医院。经过一系列检查,被初步诊断为“胃恶性肿瘤、肺功能不全、肺气肿?、肝囊肿、反流性食管炎、十二指肠球部息肉”。6月8日,医院为其实施了“腹腔镜胃癌扩大根治术+部分肠管切除吻合术+肠粘连松解术+静脉输液港植入术”。然而,术后第4天,即6月12日,患者突发呼吸困难,虽经抢救,但最终在救护车运送回家途中不幸离世。
二、律师洞见医疗过错
李俊平律师团队受托后,对整个诊疗过程进行了细致入微的复盘,揭示出医方存在诸多核心过错。
1. 术前准备严重不足,多学科协作缺失
该手术作为四级手术,依据医疗核心制度要求,术前必须组织多学科讨论(MDT),明确手术指征、方式、预期效果、风险及处置预案。但医方不仅未进行MDT,甚至没有规范的术前讨论记录,这严重违反了医疗核心制度。同时,患者高龄且合并多种基础疾病,属于高危手术人群。医方却未请呼吸科、麻醉科等相关科室会诊,未行静脉血栓栓塞症(VTE)风险评估,术前营养支持也不够规范,对围手术期风险把控严重失职。
2. 术中输血指征掌握不当
患者术前并无明显贫血,术中出血量约400ml,然而医方却输注了悬浮红细胞4U及血浆400ml,输血指征掌握不严,大大增加了输血相关并发症的风险。
3. 术后病情观察与处置严重失职
对于高龄、高危术后患者,医方未给予足够的病情监测与关注。当患者突发呼吸困难时,医方应急处置能力不足,抢救措施欠规范,未能有效把握黄金救治时机。
4. 知情告知不充分
医方虽明确告知了手术风险,但未向家属充分说明保守治疗等替代方案及其利弊,这无疑侵犯了患方的知情选择权。
5. 病历书写不规范
病历存在多处记录欠规范之处,这反映出医疗质量管理存在明显漏洞。
三、鉴定与判决结果回响
本案经司法鉴定机构审理,出具的鉴定意见指出,医方存在告知不充分、未行多学科讨论及术前讨论、术前准备欠充分、输血指征掌握欠规范、术后病情重视不足及处置不及时、病历书写不规范等多重过错。并且,这些过错与患者的死亡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不过,鉴于患者高龄、胃癌晚期、围手术期发生肺栓塞系手术固有风险、救治难度大,且未行尸检确切死因不明等因素,鉴定机构建议原因力大小为次要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如果医疗机构有过错就应承担赔偿责任。依据鉴定意见并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法院酌情认定被告医院承担30%的赔偿责任。原告各项损失共计386922.86元,最终判决被告医院赔偿116076.86元(约11.6万元)。
这起案例为医疗行业敲响了警钟,提醒着各方要严格遵守医疗规范,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类似医疗纠纷的处理提供了一个具有参考价值的范例,在法理与情理之间寻求着平衡,力求让每一次医疗行为都能更加科学、严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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