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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娴律师5年执业路:非机动车事故赔偿案的精彩辩护

2026.04.21交通事故6人浏览

律师风采:蒋娴的5年执业之路
蒋娴律师,毕业于浙江工业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本科学士学位,是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至今已有5年的执业年限。在这5年里,她深耕于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等领域,秉持“以专业判断风险,以策略实现诉求”的执业理念,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后续赔偿案详情
2021年6月3日6时36分许,被告童某(化名)驾驶电动自行车在超越同车道前方原告周某(化名)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时发生碰撞,造成两人受伤及两车损坏。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对本起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原告受伤后被送往宁波市第四医院抢救,诊断为脑挫裂伤伴脑内血肿、颅底骨折、锁骨骨折等严重伤情。因治疗未终结,原告曾就2021年6月3日至7月6日的前期费用诉至法院,象山县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确定被告按80%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后续原告继续治疗,产生了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相关损失,但被告未主动赔付,原告委托蒋娴律师提起后续赔偿诉讼。

庭审抗辩与律师应对
庭审中,被告提出两点抗辩:一是认为原告未扣好安全帽导致伤情加重,应自行承担更多责任;二是主张交警部门处理事故程序不公,对责任认定有异议。蒋娴律师接受委托后,制定了精准的代理策略。针对被告对责任比例的异议,律师向法院提交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根据“既判力”原则,否定了被告要求重新划分责任的抗辩。为证明后续损失的真实性、合理性,律师组织并提交了一系列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对于被告提出的“原告未扣好安全帽应担责”和“交警处理不公”的抗辩,律师也进行了针对性反驳。此外,庭审中律师还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协助原告撤回无充分证据的护理费诉请,精准变更索赔数额。

法院判决与案件启示
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蒋娴律师的代理意见。确认原告因案涉交通事故后续产生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合计119558.13元,判令被告童某(化名)承担80%的赔偿责任,赔付原告95646.5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本案系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后续赔偿的典型案例,为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害人维权提供了清晰指引。事故发生后,受害人要及时固定证据,治疗未终结可分阶段索赔,生效判决后可直接援引定责,还可委托专业律师精准把控诉讼。而侵权方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主动履行赔付义务。蒋娴律师在本案中的出色表现,充分展现了她扎实的专业功底和缜密的办案思路,为当事人切实维护了合法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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