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秘书不一定必须是董事。1. 从法律规定来看,相关法规并未明确限定董事会秘书必须为董事。其职责主要是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董事会与股东等之间的关系等。2. 实践中,董事会秘书可以由非董事担任。这样能引入具有专业秘书技能和经验的人员,更好地履行信息传递、文件管理等秘书性职责。3. 不过,也有公司会安排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以便更好地整合公司治理资源,使决策层与秘书工作能更紧密衔接。但无论是否由董事担任,都需具备专业知识、沟通协调能力等,以保障公司治理的规范运作和信息的准确传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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