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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作合同纠纷胜诉:承揽方成功追索价款等损失

2026.04.13合同纠纷8人浏览

本文讲述了张鑫律师代理的一起定作合同纠纷案件。A科技公司委托加工后,B茶业公司拖延验收付款,A科技公司委托张鑫律师诉讼。张鑫律师制定代理思路,最终法院支持多项诉求,维护了承揽方合法权益,为同类纠纷提供参考。

在商业活动中,合同纠纷时有发生,妥善解决此类纠纷离不开专业律师的助力。张鑫律师,本科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法律系,执业于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拥有10年执业经验。他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知识产权刑事辩护劳动争议等领域,还是青岛市知识产权维权中心调解员。下面为大家介绍张鑫律师代理的一起定作合同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定作方违约引发诉讼
A科技公司与B茶业公司于2022年6月签订《委托生产加工合同》及《购销订单》,约定B茶业公司委托A科技公司加工定制门店柜台、灯箱等专属道具。合同明确了验收流程和付款节点,A科技公司通知验收后,B茶业公司7日内未验收则视为默认合格,且需在验收合格后7日内支付全部尾款。订单总金额11万余元,B茶业公司仅支付30%预付款,剩余7万余元尾款未付。A科技公司按约完成生产后,多次通知B茶业公司验收、提货并支付尾款,但B茶业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既未履行验收及付款义务,也未提取17套定制道具。A科技公司为保管该批道具产生高额仓储费用,多次沟通无果后,委托张鑫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

应诉难点:举证与主张面临挑战
在这个案件中,存在多个应诉难点。首先是验收通知义务的举证难题,原告主张已履行验收通知义务,证据主要是微信聊天记录,但被告以未提供原始载体、内容截取不完整为由,否认证据效力。其次,仓储费的主张困难重重,双方合同未明确仓储费承担方,被告对仓储费金额、关联性、收费标准均有异议,还认为原告未及时处置道具存在扩大损失的过错。再者,违约金与利息的主张存在冲突,被告抗辩二者功能重叠不能同时主张,且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标准过高。最后,案涉道具为专属定制,无法二次售卖,被告却以此主张原告扩大损失,这也给案件处理带来了困境。

代理思路:围绕举证与损失认定展开
张鑫律师接受委托后,制定了针对性的代理思路。一是夯实验收通知义务的证据链,梳理微信聊天记录,结合业务对接过程、合同盖章确认、验收通知的书面发送记录等细节,让被告承担举证反驳的义务。二是厘清付款条件的成就要件,依据合同约定,证明被告无正当理由迟延验收、付款已构成违约。三是举证证明仓储费的真实性与合理性,提交仓储费支付凭证等证据,并说明道具的专属定制属性,原告不存在扩大损失的过错。四是合理主张逾期付款损失,优先主张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逾期付款利息。五是反驳被告的残值抵扣主张,指出该主张无合同依据且原告未同意。

案件结果:法院支持多项诉求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张鑫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一审判决。判令B茶业公司向A科技公司支付剩余定作价款7万余元;以未付价款为基数,自约定付款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赔偿仓储费损失5万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违约金诉求);案件受理费3700余元,由被告承担2800余元,原告仅承担900余元。被告需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相关义务。

律师点评:为同类纠纷提供参考
本案是典型的定作合同纠纷,具有多方面的参考意义。在电子证据方面,商事交易中电子证据的举证需注意保留原始载体和完整内容,形成完整证据链。定作合同里,定作方有及时验收、按约付款的义务,若未按期验收将视为合格,付款条件自动成就。违约损失的认定上,守约方的减损义务以“客观上能够采取措施”为前提。违约金与利息的主张选择,若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标准过高,守约方可主张按LPR计算逾期付款利息。此外,商事交易中应完善合同条款,明确验收通知方式、仓储费承担主体等内容,并注意保留沟通、履行证据。本案的胜诉,有效维护了承揽方的合法权益,也为同类定作合同纠纷的处理提供了清晰的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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