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诉讼费的承担原则如下:1. 一般由败诉方承担。这是常见情形,当一方在诉讼中败诉,就需承担因诉讼产生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等。2.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责任大小等因素来确定分担比例。3.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4.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5.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案件,由原告负担案件受理费,但减半收取;被告反诉的案件,由被告预交。6.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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