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固定资产发生减值准备后,应当按照减值后的账面价值计提折旧。企业首先要确定固定资产减值后的新账面价值,即原账面价值减去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2. 折旧方法需保持一致。例如,若原采用直线法折旧,减值后仍按直线法计算折旧额。计算折旧额时,应考虑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等因素。3. 公式为:年折旧额 =(固定资产减值后的账面价值-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寿命。月折旧额则为年折旧额除以12。后续各期都按照此方法计算折旧,直至固定资产报废、出售或其他终止确认情况发生。这样能确保固定资产在减值状态下,折旧的计提符合其实际价值消耗情况,准确反映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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