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案件如何逆转胜诉?律师有话说在医疗纠纷案件中,患者及其家属往往处于弱势地位,面对复杂的医疗过程和专业的医学知识,维权之路充满艰辛。然而,有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敏锐洞察力,成功为多起医疗纠纷案件的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他就是广西双贺律师事务所的麻强律师。麻强律师拥有超过20年的法律执业经验,是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他大学本科毕业后先后在企业和媒体工作,2002年开始从事法律相关工作,2004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2006年起,他先后在三家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执业,办理过五百余起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以及非诉讼案件,担任过运输、物业服务企业的法律顾问。在众多成功案例中,有一起医疗纠纷案件尤为引人注目。2023年3月4日,南宁市的李某因血小板持续减少到广西民族医院治疗。入院后检查,当晚检验科的危急值系统已经发出警报,按照医疗规范应立即输血,医生却只对患者进行观察和药物治疗。之后连续2日居然没有再检查血小板。3月6日晚患者出现剧烈的头痛,次日早上CT发现患者脑出血,当晚才开始输血!由于输血不及时,持续的脑出血导致脑疝形成,患者昏迷。被告连续抢救3日不见好转。3月11日患者转到其他医院抢救无效,4日后死亡。患者的家属也是医生,他认为医院的失误是:1、输血不及时。拖延了整整3日才开始给患者输血;2、迟迟不能查明病因还出现误诊,无法对症治疗又不及时安排转院。李某的家属委托麻强律师向法院起诉。法院在诉前调解阶段安排医疗过错鉴定。摇珠选定了首选鉴定机构和候选机构。由于没有尸检报告,首选鉴定机构拒绝受理鉴定。法院向候选鉴定机构发函后,麻强律师提示原告,如候选机构也拒绝受理,法院一般不会再继续委托其他鉴定机构,通常会以不能鉴定的原因是未做尸检,死因不明导致无法进行医疗过错鉴定为由,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但李某是在转到其他医院后才去世的,被告医院对死因有异议,在这种情况下鉴定机构无法根据病历记载来推断死因。因此候选机构很可能也拒绝鉴定。以后即使法院同意继续委托,也难以找到愿意受理的鉴定机构。本案彻底败诉的风险极大。麻强律师提醒原告,想从医学角度认定医方的过错,因为无法进行医疗过错鉴定,希望渺茫。律师建议从病历的角度突破。本案医方不及时输血,迟迟不能查明病因还出现误诊,很可能会篡改病历。原告听从律师的专业建议,放弃了从医疗角度判定医方责任的方案。经过研究,做为专业医生的原告发现病历存在修改痕迹,接受了律师申请病历鉴定的提议。最后原告花费33000元委托了浙江省现代智慧城市研究院对李某的电子病历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显示:李某的病历存在违规修改。最后,法院根据《民法典》第1222条的规定,推定被告存在过错,但由于患者死因不明,无法通过医疗鉴定判定医方的责任比例。法院根据公平原则判决被告承担50%的责任,赔偿原告716829元。这起本来患方败局已定的案件,最终逆转胜诉了。麻强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他的成功案例不仅为医疗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提供了宝贵借鉴,也为整个法律行业树立了榜样。在面对复杂的医疗纠纷案件时,当事人应保持冷静,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律师也应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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