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合同效力待定。如果另一方追认或出卖人取得处分权,则合同有效;若另一方拒绝追认且出卖人无处分权,合同无效。2. 法律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处分共有财产时,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3. 对于按份共有的房屋,处分共有房屋时,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4. 若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此时,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总之,一方出卖共有房屋的效力需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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