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律师毕业于燕山大学会计学专业,拥有“财务专业+法律实务”双重背景。执业9年,承办案件数百件。任职于北京乾坤(杭州)律师事务所,擅长公司法、合同等领域。本文介绍其两起典型案例,展现专业能力。律师简介:专业复合型法律人才张静律师毕业于燕山大学会计学专业,拥有扎实的财务专业底蕴与多年世界500强企业从业经验,是兼具“财务专业+法律实务”双重背景的复合型法律人才。2017年,她取得律师执业资格,开启专职法律服务生涯,至今已有9年执业年限,执业证号为13301201711633447,服务地区为杭州,现任职于北京乾坤(杭州)律师事务所,联系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92号绿地运河商务中心10幢26层。她累计承办民事、刑事诉讼案件数百件,还担任多家企业、金融机构等的常年法律顾问。典型案例一:建筑劳务合同执行异议之诉2016年,某建筑劳务公司与某建设集团公司、武某(化名)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经法院判决,建设集团公司需支付劳务公司劳务费及违约金,武某承担连带责任,但判决生效后建设集团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2019年11月15日,劳务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查封了建设集团公司以物抵债取得的案涉房产。案外人张某(化名)提出执行异议,称其2018年9月与发包方、建设集团公司签订以物抵债协议,2019年4月已实际接收案涉房产,因非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请求解除查封,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劳务公司不服,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承办律师在办案过程中,首先梳理案涉房产相关关键时间线,核查证据真实性、合法性与关联性,明确权属状态。围绕相关法律规定展开论证,精准抗辩张某的主张。针对张某提出的程序及实体异议,律师逐一质证反驳。同时补充核心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最终,一审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判决准许继续执行案涉房产,驳回张某的全部诉讼请求;二审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确认张某对案涉房产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典型案例二: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某光伏公司2017年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五名股东各认缴200万元、出资期限20年,工商登记实缴出资均为0元。2020年,该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被法院判决偿还某债权人150万元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因公司暂无可供执行财产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债权人以四名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申请追加其为涉案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法院裁定支持该申请,四名股东遂提起异议之诉。承办律师梳理公司工商登记、出资认缴信息等基础证据,固定股东出资期限未届满的核心事实,调取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公司对外债权。围绕相关法律规定展开抗辩,明确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法定例外情形。针对债权人的主张逐一反驳,厘清法律概念区别。在程序和实体上双重把控。最终,一审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判决不得追加四名股东为涉案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二审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债权人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确认股东享有合法的出资期限利益,无需提前履行出资义务。多年来,张静律师秉持“专业立身、客户至上”的执业理念,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经验,在复杂的法律案件中为当事人保驾护航,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企业健康发展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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