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劳动者一般仍需上班。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条规定表明,正常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遵循一定程序,在未依法解除前,劳动关系仍存续,劳动者应履行劳动义务。核心分析:从法律关系看,申请劳动仲裁不当然导致劳动关系立即解除。劳动者有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提供正常劳动的义务。关键在于看双方是否有明确约定或符合法定解除情形,若没有,劳动者应继续上班。实务建议:若不想继续上班,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明确解除时间及相关事宜。若协商不成,应按时出勤上班,避免因无故旷工给用人单位留下把柄,导致自身权益受损。注意收集和保存与劳动仲裁相关的各类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记录等,以备后续维权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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