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方不退还房屋构成违约,出租方有权要求其腾退房屋并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核心分析:1. 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双方的租赁关系终止,承租方应依约返还房屋。2. 承租方不退还房屋,侵犯了出租方对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权能。3. 关键构成要件在于租赁合同已到期,且承租方无合法理由继续占有房屋。实务建议:1. 出租方可先与承租方协商,通过沟通促使其主动腾退房屋,并明确告知逾期后果。2. 若协商无果,可收集租赁合同、交房通知、催款记录等证据。3. 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方腾退房屋并支付占有使用费。起诉时需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等,按照法院的要求和程序进行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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