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劳动合同中劳动者的附随义务包括保密义务、竞业限制义务、忠实义务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核心分析:保密义务:劳动者需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等,防止信息泄露给单位造成损失。竞业限制义务:在特定期限和范围内,劳动者不得从事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工作。忠实义务:劳动者应秉持忠诚,如实告知工作相关信息,不欺诈等。实务建议:若用人单位要求保密或竞业限制,应明确写入合同。劳动者要明确知晓义务内容,避免违约。用人单位应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发生纠纷时,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由仲裁机构判断义务履行情况及责任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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