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黔西南的黄启镜律师,他执业12年,是贵州冠科律师事务所主任、立法专家。文中讲述了他办理的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通过精准辩护,使当事人获不起诉决定,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专业律师黄启镜的基本信息黄启镜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拥有法学专业本科学士学位和民商法专业硕士学位。他有着12年的执业年限,执业证号为15223201410932929,目前任职于贵州冠科律师事务所,担任该所主任。同时,他还是贵州省黔西南州第八届、九届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库成员,立法专家。黄启镜律师的服务地区主要在黔西南,其联系地址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兴义大道万湖汇13栋9楼(红绿灯路口处红星美凯龙楼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背景20XX年X月,被不起诉人某某(化名)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然有偿提供本人名下一张银行卡供他人流转网络违法犯罪资金。经统计,该银行卡当日流入违法犯罪资金共计XXXXXX元,某某非法获利XXXX元,其中XX万元系被害人被骗资金流入该账户。随后,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黄启镜律师的辩护过程黄启镜律师接受某某委托后,全面介入案件审查阶段。他首先细致梳理案件材料,认真核实涉案资金流水、非法获利金额以及某某到案经过,从而明确了案件核心事实。接着,围绕某某主动投案构成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系初犯等法定从轻、从宽处罚情节,结合法律规定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专业辩护意见。在辩护意见中,黄启镜律师重点阐述了某某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符合不起诉的适用条件。此外,他还协助某某完成违法所得退缴及被害人损失退赔工作,固定了从轻处罚的关键证据,推动检察机关充分考量某某的悔罪表现。案件判决结果检察机关经审查后,采纳了黄启镜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机关认定某某实施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初犯等法定从宽情节,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决定对某某不起诉,这使得某某避免了刑事处罚及前科记录,最大限度维护了其合法权益。在黔西南地区,黄启镜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知识、丰富的执业经验以及认真负责的态度,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他在这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中的出色表现,不仅展现了他的专业能力,也体现了他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决心。相信在未来,黄启镜律师会继续在黔西南地区为更多需要法律帮助的人提供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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