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服务费“有去无回”?杜小强律师凭一纸协议为当事人追回全款 案件经过2024年7月,张三因资金周转急需,与某商务咨询公司签订了助贷服务合同。合同约定,该公司会协助张三融资一笔款项,张三则需支付服务费若干。合同签订后,张三依约支付了一定金额,之后又应公司要求,支付了一笔费用用于处理信用问题,前后共计支付了一笔总计金额。然而,这家商务咨询公司却迟迟未能完成融资服务。张三多次催促后,双方于2024年9月28日签订了《退款协议》。协议明确规定,公司要在2024年10月20日前全额退还张三已支付的款项,若逾期未退,公司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损失。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四在协议上盖章,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可退款期限届满后,该公司却以“资金紧张”“流程未走完”等各种理由推诿拒付。张三多次交涉都没有结果,陷入了“钱没融到,服务费也打了水漂”的艰难困境。无奈之下,张三委托杜小强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 判决结果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经认真审理,最终支持了张三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如下:其一,被告某商务咨询公司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退还张三服务费若干;其二,被告某商务咨询公司要支付张三因维权产生的律师费若干;其三,被告李四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也由被告承担。 案件总结本案能够完胜,关键在于杜小强律师对证据的精准把控以及对法律关系的清晰梳理,充分展现出专业律师在商事纠纷中“化被动为主动”的过硬能力。面对助贷公司收钱不办事、事后百般推诿的恶劣行为,杜律师并未陷入“口头承诺”的扯皮之中,而是紧紧抓住了《退款协议》这一“制胜法宝”。这份协议不仅明确了退款金额和期限,更重要的是预先设定了违约方承担律师费等维权成本的条款,还巧妙地将法定代表人李四锁定为连带保证人,为后续执行加上了“双保险”。在诉讼策略上,杜小强律师展现出三重专业智慧。首先,风险预判前置化,在协商退款阶段就通过书面协议将口头承诺固化为法律义务;其次,证据链条完整化,即便面对被告缺席审理的情况,仍能凭借服务合同、收据、退款协议、律师费发票形成严密的逻辑闭环;最后,责任主体扩大化,成功追究法定代表人连带责任,避免了因“公司空壳化”导致的执行不能风险。本案给广大消费者敲响了警钟:在与商务咨询公司签约时,一定要设置明确的服务标准、违约责任及费用承担条款,最好能将个人担保写入协议。一旦遭遇违约,千万不要盲目等待,应及时寻求专业律师介入。杜小强律师的精细操作证明,只有将维权成本转嫁给违约方,才能真正实现“零成本维权”,最大程度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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