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工伤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需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一般以工伤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其支付。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核心分析:工伤职工在工伤期间,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计算时,以工伤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工作年限决定补偿月数。单位有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工伤职工有获得相应补偿的权利。关键在于确定工伤职工月平均工资及准确计算工作年限。实务建议:工伤职工需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能证明工资水平和工作年限的证据。可先与单位协商经济补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流程包括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受理、开庭审理、作出裁决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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