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后选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是重庆诚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拥有16年执业年限,专注工伤保险、劳动争议等领域十五年。他办案风格独特,秉持“三快三准”,所办工伤案件胜诉率逾九成,被当事人称为“断保猎人”。以下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他所办理的一起具有典型警示意义的案例。一、案件概述A建材公司普工郑某(化名)在2025年1月作业时,不幸被垮塌砖块砸伤左足,经鉴定为伤残九级。公司与郑某(化名)协议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了部分待遇,然而社保中心却以“受伤时单位欠缴2024年12月工伤保险费”为由,拒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无奈之下,郑某(化名)起诉公司,要求支付该笔补助金。二、办案过程1.证据提交:郑某(化名)向法院提交了工伤认定书、伤残结论以及社保中心拒付回复等关键证据,以此证明自己的工伤事实以及社保中心拒付的情况。而公司则辩称已参保且事后补缴,认为费用应由基金承担。2.法院查明事实:法院经过调查,查明郑某(化名)受伤时公司确实存在欠费情况。根据《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认定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3.金额核定:在确定由公司承担责任后,法院对郑某(化名)的工资情况进行了审核。由于核定郑某(化名)工资低于社平60%,所以依法按4403元/月计发9个月。4.判决结果:最终,法院当庭宣判,判令公司5日内支付郑某(化名)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9627元(社平工资60%×9个月),其余请求予以驳回,并及时将判决送达双方当事人。三、案例点评本案具有典型的警示意义,它再次明确了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这一重要原则。如果用人单位在欠费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工伤保险基金有权拒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而这部分费用将转由企业全额承担。这对于广大用人单位来说是一个重要的提醒,促使他们严格遵守社保缴纳规定,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除了这起案例,郑后选律师还办理过多起其他类型的案件。比如在代理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中,员工朱某(化名)去世后公司想“追债”百万,郑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辩论,使得法院认定一次性待遇属定型化赔偿,驳回了公司全部请求,厘清了“定型化赔偿”与“按实际生存月数结算”的界限。在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帮助分包公司破解了总包“拖验收、拖审计”的套路,快速拿回了工程款。在追索劳动报酬案中,为劳动者刺破公司股东“认缴≠免缴”的面纱,成功追回欠薪。郑后选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多个领域都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他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和高效精湛的办案能力值得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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