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工伤认定决定书需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核心分析:首先,需确认职工所受伤害是否符合工伤情形。关键在于存在劳动关系,且事故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或与工作相关。用人单位有及时申报义务,若未履行,职工等可自行申请。实务建议:职工应准备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先向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申报,若单位拒绝,可自行收集材料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一般需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提交劳动关系证明、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行政部门受理后会调查核实,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整个过程注意材料的真实性和及时性,按要求配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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