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底离职,当月工资通常应全额发放。工资支付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就有获得相应报酬的权利。根据相关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当日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所以,即使是月底离职,当月正常工作期间对应的工资也不应克扣,单位需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劳动者实际出勤情况,足额支付工资。若用人单位存在未足额发放工资的情形,劳动者可与单位协商解决,要求其支付足额工资。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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